【警情通报】济南公安行政处罚一名网上违法人员

近日,济南公安查处一名诽谤、造谣他人,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的网民。违法行为人杨某因与受害人发生矛盾,在微信群中发布不实视频并称视频涉及人员即为受害人,影响恶劣。后经调查,情况属实。济南公安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,对违法行为人杨某某处行政拘留的处罚。

网安民警提醒您:网络不是“法律盲区”,网络空间绝非“法外之地”。造谣、传谣是违法行为,人人都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,坚守网上言论自由底线,共建美好精神家园,共创清朗网络空间。

作者: 佚名

为您推荐

广告位

发表回复

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。 必填项已用 * 标注

联系我们

联系我们

15205378440

在线咨询: QQ交谈

邮箱: 1719530292@qq.com

本站所有文字、图片、视频、音频等资料均来自互联网,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,本站亦不为其版权负责。相关作品的原创性、稳重陈述文字无法一一核实,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合法权益的内容,请联系我们邮箱1719530292@qq.com,本站将立即予以删除
返回顶部